前不久一條新聞上了熱搜

譚女士支付2萬元,在公司培訓半個月取得了6份培訓證書。因公司承諾的薪資與實際支付的不符,譚女士選擇離職。在后續找工作的過程中,譚女士被告知自己的證書不是國家人社部門認可的……
這件事里,都有哪些坑?
您能看出來嗎?
@求職中的小伙伴,
快收好這篇,
擦亮眼睛,避免踩坑!

證書在一定程度上能體現
勞動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
證書能“錦上添花”
但除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外
不是求職的必備條件
不是所有工作都需要證書哦!
根據《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
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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