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盤活閑置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助推“千萬工程”實施的有力抓手,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近些年,隨著我市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閑置集體用地日益增長,這些閑置用地不僅浪費了土地資源,阻礙了美麗鄉村建設,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同時,一些老舊殘損破敗的房屋建筑也存在著安全隱患。因此,有效整治、盤活和利用好農村集體閑置用地,推動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資本變資金勢在必行。
為此建議,一要全面摸底,建好臺賬。全面摸清全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閑置情況,為合理處置利用打好基礎。對閑置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拉網式摸排,不漏一村、不落一地,完整準確記錄閑置集體建設用地位置、面積、房屋狀態、產權歸屬等重要信息,并對摸排情況進行匯總分析,“一處一檔”建立閑置集體建設用地臺賬和問題清單。二要分類施策,集中整治。從基礎性工作做起,分類施策、量體裁衣,采取“一地一議、一地一策”的方式,對農村集體閑置用地進行綜合整治,為盤活利用打好基礎。閑置用地上大量存在“危舊殘破”現象,要深入開展人居環境大整治,對“違建危建”,做到應拆盡拆;對古建筑、非危房等,做好修復利用。通過整治,將平整出的土地和騰退出的場所,有的可以進行生態復綠,美化居住環境;有的可以復墾復種,增加耕地面積;有的可以進行生產經營,開發為經營性建設用地,實施項目建設。三要多措并舉,盤活利用。出臺農村閑置集體建設用地處置指導性意見,讓基層有章可循、有規可守。為有效推進閑置用地的盤活和利用,還需探索制定一些激勵機制。比如,制定集體建設用地退出補償機制、閑置集體建設用地整治盤活利用收益分配機制、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辦法、農民集體內部收益分配辦法等,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參與到集體建設用地整治盤活利用工作中來。
(來源:長治日報)
[編輯:趙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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