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翼和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路村鄉許村馬戰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綜合利用土地復墾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報批前公示。
一、環境影響報告書名稱及建設地點
1、《山西翼和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路村鄉許村馬戰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綜合利用土地復墾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2、山西省長治市屯留區
二、建設單位名稱
山西翼和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名稱
山西清朗環保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四、建設項目概況、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山西翼和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路村鄉許村馬戰自然村粉煤灰及矸石綜合利用土地復墾項目場地為兩條自然溝道,兩條荒溝分別位于山西省長治市屯留區路村鄉許村馬戰自然村北側、西北側。本項目為土地復墾場地面積為11.5686hm2(約173.70畝),有效庫容145.38萬m3,其中煤矸石填埋區40.48萬m3,粉煤灰填埋區104.90萬m3。煤矸石填埋區占地4.3529hm2(65.36畝),庫容40.48萬m3,溝道長約569m,平均寬度約60m,壓實系數小低于0.85,最大填埋高度為30m。粉煤灰填埋區占地7.2157hm2(108.34畝),庫容104.90萬m3。溝頭有兩條支溝,呈“Y”形,溝道長約420m,平均寬度約110m,壓實系數0.9,最大填埋高度為47m。
本項目復墾設計標準按《水土保持工程設計規范》(GB51018-2014)中5.7棄渣場級別表,粉煤灰填埋區的工程等級為3級,防洪標準為50年設計,100年校核;煤矸石填埋區的工程等級同粉煤灰填埋區,防洪標準也采用50年設計100年校核。
本工程土地復墾包括場地平整、攔擋設計、防滲處理、雨水導排、場區封土等主要工程以及生活管理區、道路鋪設、綠化等輔助工程;購置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回灌車、自卸車等填埋設備;配套建設供電、供水及管理站綠化和硬化等公用輔助工程。可恢復耕地面積9.2725萬m2,邊坡綠化面積1.6987萬m2。
1)從大氣環境影響的角度來說本項目從選址、平面布置符合環境要求,在建設單位積極采取一一對應、可行的大氣污染物控制、治理措施后,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各項污染物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經預測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小于1.0mg/N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顆粒物排放標準,大氣環境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2)本項目溝底和邊坡采取了防滲措施,將填埋區滲水對地下水的污染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低,本工程對地下水影響很小。
3)本項目運營期噪聲源單一、聲源較小且距離周圍村莊較遠,在采取評價要求的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聲環境質量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很小。
4)本項目服務期滿后,根據周圍土地利用性質進行利用,保持與周圍生態環境的一致,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本)全文的網絡鏈接:鏈接:https://pan.baidu.com/s/1yLWowm6slgJwMEPAQgDwWA?pwd=3pcr;提取碼:3pcr
五、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第一次公示:建設單位于2023年8月31日,通過長治日報社網絡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意見。
第二次公示: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完成后,2023年9月14日,建設單位在長治日報社網絡媒體和上黨晚報對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公示,同時在項目所在地周邊村莊對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張貼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意見。
根據建設單位公眾參與調查結果,以上公示期間,均沒有公眾提出意見。
本項目公眾參與說明網絡鏈接:https://pan.baidu.com/s/1UTzdYL2ufqjRH9_lANjVmA?pwd=aj49;提取碼:aj49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網絡連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 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載公眾意見表并按要求填寫后發送至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人郵箱,也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索取紙質報告和實名反饋相關意見。
建設單位:山西翼和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濤
聯系方式:15535538688
編制單位:山西清朗環保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梁工
聯系電話:0351-2567999
山西翼和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來源:)
[編輯:趙孝蕾]
|